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
为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强党支部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把我校创办成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校党委决定,从2001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党支部建设“54321凝聚工程”。现将“54321凝聚工程”的内容、具体要求及评估办法通知如下:
一、“54321凝聚工程”的内容
党支部围绕“5个一”的总体目标开展“4321”系列活动,简称党支部建设“54321凝聚工程”。
“5”—即“5个一”目标:创建一个坚强的党支部班子,探索一套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养成一种优良的工作作风,建设一支过硬的党员队伍,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4”—党支部在一个学期内必须过4次组织生活。
“3”—党支部在一个学期内必须召开3次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指正、副书记碰头会)。
“2”—党支部在一个学期内必须听2次党课。
“1”—党支部在一个学期内必须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
二、“54321凝聚工程”建设内容的具体要求:
1.“5个一”目标:以提高党支部书记的政治业务素质为重点,创建一个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团结协调,开拓创新的坚强的党支部班子;以理论武装、坚定信念、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着眼点,深入调查研究,探索一套切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以提高效率、塑造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自觉养成遵纪守法、雷厉风行、求真务实、廉洁奉公、知难而进、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以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的,建设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良,乐于奉献,开拓进取的党员队伍;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各项工作中创一流业绩。
2.4次组织生活会:以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的理论和思想水平,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为目的,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内组织活动。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讨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2001年“七一讲话”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决议、党的基本知识、党和国家的法规、法纪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党内专题学习讨论等。
(2)学习、讨论上级党组织工作要点,讨论制定本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研讨如何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如何推动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有关组织建设与发展事宜;
(4)讨论本支部“创先争优”活动计划、情况、总结;讨论决定对党员违法违纪的处理决定等;
(5)研究分析本单位成员的思想动态、热点、焦点问题,找出有针对性做思想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6)开展有意义的党日活动。由党支部(或院党委、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开展提高素质、树立党员形象、为党旗增光辉为目的的活动。内容为:
A、举行以学马列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学党章、党纪、国法,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为内容的抢答、演讲等比赛活动;
B、组织以支部党员为主体,为社会、为群众办实事、义务劳动、献爱心、送温暖、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等;
C、组织党员就近参观革命传统、精神文明教育基地,参观工农业先进典型,或者把老红军、英模、劳模及其他先进人物请进来作报告、现身说法等。
3.3次支部委员会: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研究本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研究本支部工作和创先争优规划、总结等的支部成员会议。
(1)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发展,研究党员思想状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2)检查、督促党内法纪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及上级布置安排的有关事项等;
(3)研究支部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等。
(4)研究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及如何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
(5)研究本单位党政工作的协调和重大问题的解决。
4. 2次党课:以提高党员党性和综合素质为目的,以主讲(或中心发言人、或电化教学)授课(或实践)的形式,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员教育活动。可以是系列教育,亦可以是专题专项教育。
5. 1次民主生活会: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讲原则、讲奉献为主要内容,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针对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共性问题或重要的个性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的组织活动。内容为:
A、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自评与党员之间互评);
B、对支部工作或支委会工作的评议;
C、对支部党员存在的共性或有影响的有关问题的评议;
D、对支部党员或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评议。
三、党支部建设“54321凝聚工程”评估办法
党支部建设“54321凝聚工程”的“4321”系列活动的考核评估按《党支部建设“54321凝聚工程”评估办法》记分表(附后)进行。对支部党员在每学期内的奖惩情况,将按下列情况给支部予以记分:
1.支部党员被评为校优秀党员、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三育人”先进个人,加2分/人次;省部级先进个人或竞赛优秀奖,加4分/人次;国家级先进个人或竞赛优秀奖,加10分/人次。(包括学生党员在上述部门获得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
2.其他成果奖:包括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生产、服务等(以党员排名第一的为准),校级奖加2分/项;省级奖加4分/项;国家级奖加10分/项。
3.公开发表“党建”或“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加2分/篇(以第一作者为准)。
4.支部工作创新意识强,教育活动颇具特色,效果好,加5分。
5.支部不按时缴纳党费扣5分/月,支部有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作自行脱党处理的扣支部4分。
6.支部有违法、违纪受党、政处分的党员,“警告”者扣2分/人次;“记过”者扣3分/人次;“留党察看”者扣4分/人次;“开除党籍”者扣6分/人次。
7.支部所在单位出现责任事故视情况扣2—10分/次。
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
20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