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教育和帮助党员和本单位职工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和企业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在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强化党内监督职能,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与同级行政领导一起,牵头或协助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监督、任免等工作;注重检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情况,督促他们遵纪守法,勤政廉洁,求真务实,秉公办事,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
3、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领导并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分析党员和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弘扬先进,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党员条件,全面把握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领导单位工会等群众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认真组织广大党员献计献策、办好企业,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