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成功推进,11月4日上午,资产公司在科教楼四会议室举办了中南大学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法律专题辅导培训(第二期),学校各二级单位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人员及科研秘书参加培训会。会议由资产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宁辉主持。
本次培训邀请到了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合伙人谭程凯律师主讲,重点围绕新《公司法》展开,对其中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及董监高权责体系的修订;国有出资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退出机制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培训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就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向谭律师提问,资产公司胡奕副总、徐娟副部长和董亚杰律师一同参与答疑,并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赢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最后,胡奕副总强调:新《公司法》中许多新修订的内容如股东最长认缴出资期限,董监高的义务和赔偿责任等等都与学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息息相关,涉及到技术入股过程中学校和老师团队们责、权、利的变化。总体来说,新公司法背景下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法律风险加大。因此,希望学校师生能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团队和学校的权益。
本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详实、紧扣学校技术入股工作实际,实效性强,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参会者纷纷表示将把学习到的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消化吸收、学以致用,提升工作质效,共同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力量。